CNAS-RL01:2018對申請CNAS認可實驗室的權利和義務做了如下規定:
申請實驗室的權利和義務
1 實驗室有權獲得 CNAS 的相關公開文件。
2 實驗室有權獲得本實驗室認可評審安排進度、評審組成員及所服務的單位等信息。
3 實驗室有權對與認可有關的決定提出申訴,有權對 CNAS 工作人員及評審組成員的工作提出投訴。
4 在基于公正性原因時,實驗室有權對評審組的組成提出異議。
5 實驗室有義務了解 CNAS 的有關認可要求和規定。
6 實驗室有義務按照 CNAS 的要求提供申請文件和相關信息,并保證內容真實、準確。
7 實驗室有義務服從 CNAS 秘書處的各項評審安排,為評審活動提供必要的支持,并為有關人員進入被評審的區域、查閱記錄、見證現場活動和接觸工作人員等方面提供方便,不得拒絕 CNAS 秘書處派出的見證評審活動的人員(包括國際同行評審的見證人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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